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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的职工并具有一定的公积金余额;

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三、具有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有“中心”认可的抵押或担保方式进行抵押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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