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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公积金贷款,被法院依法执行

五月二十九日,启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根据公积金启东管理部的申请,依法对市人民医院职工张忠新恶意拖欠公积金贷款行为,采取了强制措施。

启东市人民医院职工张忠新,自年初以来,不按合同规定按时逐月还贷。管理部同志多次电话催、发信催、上门催,可仍然不还款。到最后竟用欺骗手段骗管理部,甚至拒绝接听管理部电话。对这种恶意拖欠行为,管理部同志根据中心的文件精神,启动了法院执行程序。二十九日上午,法院执行局的警车开进了市人民医院大门,顺利对张忠新依法进行了强制执行。对这种恶意拖欠行为,进行了有力的制止。(来源:南通公积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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