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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买房还能贷款吗?

最近,有很多购房者打来电话咨询关于第二次买房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事情,因为从91日起,南京悄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由15万元降低到10万元,而且曾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再次申请贷款将不予批准,我市的购房者也非常关心这个问题,作为公积金贷款的管理者我想就这个问题做一个解释。

近年来,随着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市民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圆了“住房梦”。今年18月份以来,全市共有3451户家庭人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审批的同时我们也发现,贷款市民中第二次甚至是多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现象也不时出现,这种带有投资性购房倾向的贷款行为给公积金贷款增加了潜在风险。目前,我们对于为改善居住条件而购房的客户(一般指第一、第二次购房)仍给予贷款的支持;对多次购房贷款的客户(三次、三次以上购房)的将增加审查的范围,并严加控制;不我市公积金贷款单方最高额仍为15万元,双方为30万元,近期不会下调。

在接受公积金贷款申请过程中,我们将加强对多次贷款公积金市民的程序审查,条件不符合的将不予批准多次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对首次贷款公积金的客户,一般只对购房行为的真实性、个人诚信状况、以及还贷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查。为了避免金融风险,在今后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多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予以控制,除了一般的条件审查外,我们还将考虑购房者的主要目的、其他负债情况、以及单位对其的整体评价等因素,条件不符者将不予批准。

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在操作过程中的“收紧”现象,我们在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并没有变化,操作过程中加强对多次贷款的条件审查只是为了遏制投资性炒房,降低风险,不会影响普通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大家对这个问题还有疑问,可以和我们联系。贷款科电话:85520691

(贷款管理科 高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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