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真所谓“利国、利企、惠民”的“多赢”举措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资金,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属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
解读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可以得出:建立住房公积金是企业、个人合理避税的途径之一。
1、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企业按照规定可以在交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即免交企业所得税;
2、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不记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目前有大部分单位和个人认识到这项政策的好处,通过在规定范围内提高公积金缴交基数和比例,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
3、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利息所得税;
4、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规定申请个人贷款,不仅可享受低于国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政策优惠,而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对贷款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5、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有利于解决职工后顾之忧——改善住房条件问题,充分调动了职工工作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单位凝聚力,有利于大力发展生产力。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真所谓“利国、利企、惠民”的“多赢”举措。因此,可以称其为企业和个人合理规避税收的捷径之一。
另外,有个别人将缴交住房公积金错误认为是“买公积金”,其实住房公积金与其他社会保险有很大的区别,缴交目的、使用途径上的本质区别就不用说了,按照连云港市目前规定,基本养老保险金通常单位缴纳比例为20%—21%,个人缴纳3%—8%,而真正记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帐户的只有一部分;基本医疗保险通常单位缴纳比例为7%,个人缴纳2%,同样记入个人帐户的只有一少部分;还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等等,同样都只有一部分记入职工个人帐户,也就是说大部分被用于社会统筹了;唯有住房公积金是“全额”记入职工个人帐户内的,按照有关规定其所有权、支配权属于职工个人,相比之下,至今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是不是应该尽快行动起来呢?
打一个比喻,如果把全市每年归集起来的住房公积金比作一个诱人的大蛋糕,缴存的职工越多归集到的资金也就越多,在保证离退休职工及缴存职工能够正常支取公积金的前提下,每年能够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数额就越大,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越多,就会有更多职工家庭分享到这块“蛋糕”的美味。
最后强调一下,单位和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不收任何费用,所有表格和宣传资料免费发放。
(归集管理科 刘传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