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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实现集中划转

 

灌南管理部主动关注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紧盯财政改革进程,及时与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联系,上门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促使有关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财政集中支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我部的积极努力下,在县政府支持下,9月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集中支付。

我管理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与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对接,获取数据,对委托银行进行业务分工,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准备预案。通过财政集中支付,首先可以对财政预算单位缴存公积金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其次对有些单位缴存公积金不规范,如缴存基数或比例长期不调整、调整不到位或不按政策调高等进行有效管理。有利于降低财政成本,增加公积金归集额,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对促进在全县范围内推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积极宣传和示范作用。(潘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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