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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交住房公积金政策出台一年回顾

 

2007521日《连云港市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我市符合条件的市民均可以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意见》的出台使我市成为了省内为数不多的开办个人公积金缴存业务的城市之一,同时结束了我市无法以个人名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历史,使更多的人享受住房公积金低利率贷款成为可能。

200761第一位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用户产生,迄今全市已有94人参与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其中市区有61人参加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缴交人群主要以进城务工人员及个体工商户为主,务工人员中企业职工占大多数。

以个人名义缴交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办一年来,在看到广大市民踊跃响应的背后,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我市仍有大量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些单位下的职工没有被纳入到住房公积金体系中来,无法体会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优越性,更无法享受住房公积金带给职工的优惠政策。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推广工作仍任重而道远,在扩面增量的道路上还面临着巨大挑战。

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公积金制度的不断完善,政策宣传的不断深入,单位公积金意识的不断加强,会有越来越多的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越来越多的职工加入到住房公积金的大家庭中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好处。

(汤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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