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全面展开
我市一年一度的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将全面展开,其指导文件《关于调整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连房公积金[2008]10号)已正式出台,各公积金缴交单位即日即可从各自缴存银行索取该调整文件。
今年的调整工作突出以下几个特点。
1、提高了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近几年,我市发展步伐开始加快,居民收入明显提高,从05年延续至今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已不符合我市公积金发展的需要,根据省指导意见的要求,依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我市07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将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过去的5500元提高至6500元。
2、规范了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最新调整文件指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未达标到规定标准和超标准缴纳的单位,应及时办理调整手续。公积金缴存单位将严格按照规定的8%-12%的比例进行缴存,缴存比例未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要调整到规定范围。
3、“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有章可循
根据《连云港市市区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住房补贴月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做同口径调整,缴存比例仍为10%。各单位“新职工”住房补贴可以照此规定执行。
本年度调整从2008年7月1日执行,请各公积金缴存单位按照最新调整文件做好调整前的准备工作。(汤成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