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注意事项及办理流程
为了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清理工作,管理中心专门提供绿色提取通道,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已退休、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个人封存账户,由单位会计集中办理消户提取手续,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及业务办理流程说明如下:
一、集中销户提取的注意事项
1、范围:符合条件的已退休、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个人封存账户,但正常缴存账户不在本次集中销户提取范围内。
2、次数:集中销户提取专门为本次清理个人账户工作开设,因此一个单位只能办理一次集中销户提取手续。
3、转账:集中销户提取由单位集中办理,管理中心将转账到单位账户中,由单位分发给职工本人。
4、反馈: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管理中心将定期对集中提取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单位在职工领取时应做好签字备案工作,确保发给职工本人。
二、集中销户提取的业务办理流程
1、审核:单位会计填写《关于销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报告》一式两份(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在正面注明“集中销户提取”字样,并填写提取总人数、提取经办人、身份证号码、转账收款账号等内容,在背面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人数少可只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如人数较多可自制《住房公积金集中销户提取申请清册》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清单格式详见后),同时提供管理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金个人账户一览表》封存账户清单,报管理中心归集科(新浦区海昌南路60号建行新浦支行四楼)进行审核。
2、审批:经管理中心归集科审核同意后,凭相关手续到管理中心前台审批网点(新浦区海昌北路28号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楼东大厅)办理审批事宜。
3、转账: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单位会计凭相关手续到指定银行办理转账提取事宜。
4、分发:住房公积金转账到单位后,单位会计应在管理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批量支取清单》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分发给职工本人,职工领取时应签字留档。
5、反馈:单位会计应及时将住房公积金分发情况(职工领取时签字的《住房公积金批量支取清单》复印件)反馈给管理中心归集科。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附件1:
关于销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报告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单位 (说明情况) ,现有 名职工与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其他情况),名单详见提取清册,现委派 (姓名、身份证号码) 前去你中心办理销户支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有关手续,请给予办理!
转账收款人全称:
开户银行:
转账收款账号: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附件2:
住房公积金集中销户提取申请清册
年 月 日
公积金单位账号: 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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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和清册一式二份: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缴存单位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