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现状和对策之我见
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是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的重要保障机制,本文对现阶段开展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现状、改进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完善内部审计机制等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藉以抛砖引玉。
一、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现状
1985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内部审计暂行办法》,1995年7月,审计署颁布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前段时间,建设部转发的《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中再次强调“管理中心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上述有关规定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初步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内容从财务收支到检查业务合规、信贷资产质量,再到关注资金运作风险,审计目标不断提高,审计内容不断深化。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对强化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各类风险防范,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对内部审计的要求相比,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当前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内部审计工作缺乏规范化,内部审计机制没有建立健全起来
住房公积金还没有一部可操作性的内部审计的指导标准,内部审计工作缺乏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许多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据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但相对审计工作规范化要求相差甚远,有效的内部审计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由于缺乏法制化及制度化,常常使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二)内审工作范围过窄,内部审计的深度不够
一般来讲,通过审计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作出审计评价揭露问题,实施责任追究跟踪整改,这是内审工作不可或缺的三个基本环节,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工作基本上还是查错防弊,局限于查处一些具体违法违规问题,只注重检查会计凭证、报表等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业务操作是否合规合法,对内部管理结构、内部控制状况、各岗位业务规范状况作出评价和建议等,缺乏对信贷资产质量、风险责任、经济效益进行审计,更未对一些重要的深层次的问题如管理制度、政策法规、社会环境、监督体系等方面进行研究,内部审计创新缓慢,范围过窄。
(三)内部审计力量薄弱,监督能力有限
目前,住房公积金机构众多和部门分散,在住房公积金的内部审计职能中,大多以事后的,以会计资料和财务收支为审计对象,而不能前瞻性地消除错弊隐患。这种传统的审计模式关注对账目和交易行为的检查,而不是基于风险评估。因此,审计人员被看成是内部的“秘密警察”,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工作方式,往往受到被审计部门的抵触。随着内部审计职能的拓宽,这种传统的审计观念和方式就不再适宜了,因此,内部控制和审计任务非常繁重。而住房公积金普遍存在着内部审计力量薄弱的情况,导致审计监督不连续,审计面窄和间隔时间长,不能及时发现和揭露住房公积金运作中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弱化了审计监督的作用。
(四)没有确定的准入标准和考核机制
内部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通晓财会知识、审计理论,还必须掌握法律知识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西方国家对内审人员的要求普遍较高,如英、法两国规定:所有内审人员都应具有大学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一般要有5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他们还对内审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进行经常性的考核,对达不到要求或违反职业道德的人员提出警告甚至取消其从业资格。目前,住房公积金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准入标准和考核机制,内审人员的岗位要求不明确,难以保证内部审计队伍的素质。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