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形成机制与应对措施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因此有效防范贷款风险,确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和住房公积金安全营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重要性
(一)住房公积金最大的职能就是提高和改善广大职工的居住条件,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住房保障体系,它的贷款方向是为中、低收入家庭购房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为特困无房户职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因此只有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才能发挥住房公积金应有的作用和职能,最大限度地为广大职工服务。
(二)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是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迫切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而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是养老保险的补充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职工个人所有,职工在符合提取条件时可以随时提取、使用,若住房公积金管理出现风险,必将造成资金损失,直接关系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切身利益。
(三)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时期,住房公积金是一笔不小的资金,一个地方少则几亿多则几百亿,如果管理使用得好,贷款风险防范得当,不仅促进住房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反之造成社会不稳定、阻碍经济的发展。
(四)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必然要求。《条例》明确规定,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风险由管理中心承担,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来源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如果管理中心管理公积金不到位,使用不当,存在较大风险,住房公积金越管越少,职工对缴存住房公积金失去了信心,必然要动摇住房公积金各项利国利民的制度,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住房保障体系就无从谈起。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类型特点及成因
从我市个人住房贷款逾期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操作不规范,二是抵押不到位,三是抵押物处置难,四是制度造成的缺陷,五是借款人信用不高。存在的问题具体可归纳为以下贷款风险:
(一)操作风险。
1 、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风险。如经办人员工作不认真负责,审查不严,操作失误或以贷谋私而产生的风险。
2 、人情风险。由于人情关系不符合贷款条件而贷款或担保不到位造成的风险。
(二)制度风险。它是指由个人住房公积金相关制度因素而引起的贷款风险 , 制度性风险主要来源于住房公积金的委托运作模式。 2000 年 4 月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能办理金融业务 , 应当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金融业务。个人住房贷款只能以委托方式一次性委托商业银行办理 , 并由管理中心承担风险。由于银行不承担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 , 银行对贷款的回收力度不够,受托银行又与管理中心信息交流不够 , 在监督管理还款方面处于被动地位。
(三)政策风险。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政策性风险。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强制储蓄、低进低出、封闭运作”的政策性住房资金 , 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实行“低存低贷 " 政策 , 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 , 也有力地推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但是 , 由于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长 , 我市最长可达 30 年 , 一旦在贷款期限内遇国家利率调整,存款差发生变化,管理中心难以保证预期的利息收入,甚至因此而发生亏损。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单一性使它缺乏银行通过多项业务组合分散风险的机制 |